关于2015年东莞市上半年非学历证书考试考生成绩的通知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05-22 15:26:00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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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报名点,各有关考生:
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15年上半年非学历证书考试(含中英合作类考试)的评卷工作已顺利结束。考生于2015年7月24日18:00起可通过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广东考试服务网(www.5184.com)和固定电话96040(全省同一号,无需拨打长途),按提示查询本人相关科目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2015年7月28日17:00前向相关考试项目报名点提出复查成绩的书面申请(附件1),该书面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受理。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请各报名点汇总有关考生的数据,填写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于2015年7月29日12:00前报送我办或省级行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15年上半年非学历证书考试(含中英合作类考试)的评卷工作已顺利结束。考生于2015年7月24日18:00起可通过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广东考试服务网(www.5184.com)和固定电话96040(全省同一号,无需拨打长途),按提示查询本人相关科目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2015年7月28日17:00前向相关考试项目报名点提出复查成绩的书面申请(附件1),该书面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受理。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请各报名点汇总有关考生的数据,填写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于2015年7月29日12:00前报送我办或省级行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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