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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理论课程考试(笔试)每年举行3次,1、4、10月举行一次。
2025年东莞自考考试时间汇总
考试时间
(1月):2025年1月11日-12日 考试课程安排 报考简章
(4月):预计2025年4月13日-14日 考试课程安排 报考简章
(10月):预计2025年10月26日-17日 考试课程安排 报考简章
考试开考时间

1. 理论课程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
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试日期、考试时限以及英语听、说考试以主考院校发布的信息为准。

东莞自考-停考专业目录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建设主考院校 专业课程组 层次
1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华南农业大学   专科
2 540703 物业管理 暨南大学  
3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4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5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华南农业大学  
6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7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广东财经大学 移动商务技术
嵌入式技术
8 610203 计算机信息管理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大学
 
9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华南农业大学  
10 670301 文秘 华南师范大学  
11 690206 行政管理 华南师范大学  
12 050301 新闻学 暨南大学   本科
13 0809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广东财经大学 嵌入式技术
移动商务技术
14 090401 动物医学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15 120209 物业管理 暨南大学  
16 120402 行政管理 华南师范大学  
17 320101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 华南农业大学  

东莞自考-考试办法

1.自考按专业开考,采取“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办法进行。每个专业有若干门课程,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以取得由高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副署主考学校印章。

2.自考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以60分为及格;实践性环节考核采用五级计分制计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办法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每次考试的成绩,由自考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同时可在广东教育考试院网上查询。考生如未收到成绩,可向当地自考办查询。

4.每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颁发课程合格证书,该证书毕业时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本专业该课程的一下次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已考合格课程成绩长期有效。

东莞自考-考试地点

1.理论课程考试地点

参加专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地参加考试,参加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地参加考试;经省自考办批准在县(市、区)设立了本科考点的,考生可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具体考场安排可以登录东莞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2.实践性环节考核地点

一般设在本专业主考院校内,具体地点以主考院校的通知为准;。

3.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地点

报名参加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的考生,可在自考办指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考点(该考点必须经省自考办批准)参加考试,具体地点由报名点于考试前通知。

东莞自考-考试违规处理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违反自考考场规定的考生,监考员应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东莞自考-考生答题要求

1.我省自考试卷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卷考试,即考卷和答卷合一;二是采用分卷考试方式,即考卷和答卷分离的方式或主观题与客观题分离的方式。

2.考生只能采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答题,采用其他颜色的笔或非钢笔、非圆珠笔答题,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其他用笔要求另行通知。考生答题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作答,在非规定位置作答,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3.考卷上不得作任何标记,也不得使用涂改液,违反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4.准考证号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处,座位号填在规定位置。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和姓名,或准考证号码、姓名未填写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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