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调整我省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科)等6个专业考试计划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05-25 16:04:24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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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销售管理等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9号)规定,决定从2015年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科)等6个专业的考试计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移动商务技术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嵌入式技术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等6个专业考试计划中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该6个专业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设置(见附件)。课程设置中序号标“*”号的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课程考试大纲,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自2015年7月1日起,该6个专业分别对“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嵌入式技术工程师”等非学历证书,开始实行分等级整体认证的办法,考生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方可按照课程设置有关说明中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 二、2015年7月1日前已经参加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嵌入式技术工程师”等非学历证书考试,并通过1门以上(含1门)课程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的考试。 1.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 2.选择不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其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相应专业的考试计划简表的说明申请课程认证(免考),认证(免考)的课程总学分数不得超过已通过的证书课程总学分数;证书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不得以其中某一部分的合格成绩申请认证(免考)。 3.申请课程认证(免考)的考生,须在2016年1月1日前办理认证(免考)手续。此后,考生只能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办理整体认证。 三、凡参加2015年11月份及之后“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嵌入式技术工程师”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 四、申请课程认证或整体认证(免考)的考生,须按免考规定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提交申请,向所在地市、县(区)自考办提交自考准考证、身份证、证书课程成绩单(整体认证的考生提交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出示上述材料的原件以便核验。2015年下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2015年11月1日前提交认证(免考)申请。 各级考办、各主考学校要积极主动、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平稳过渡。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
附件:1.销售管理专业(专科,a020313)考试计划简表 2.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b020314)考试计划简表 3.移动商务技术专业(专科,a080786)考试计划简表 4.移动商务技术专业(独立本科段,b080787)考试计划简表 5.嵌入式技术专业(专科,a080788)考试计划简表 6.嵌入式技术专业(独立本科段,b080789)考试计划简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 销售管理专业(专科,a020313)考试计划简表
说明: 1. 获得中国销售经理助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认证(免考)“企业管理概论”(00144,5学分)、“谈判与推销技巧”(00179,4学分)、“商务交流(二)”(00892,4学分)、“市场调查与预测”(00178,6学分)、“网络营销与策划”(00908,3学分)与“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00909,2学分)、“基础会计学”(00041,5学分)等6门课程。 2. 根据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0月起,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 12656,4学分)。 附件2 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b020314) 考试计划简表
说明: 1.获得中国销售经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认证(免考)“世界市场行情”(00102,4学分)、“市场营销策划”(00184,5学分)、“国际商务谈判”(00186,5学分)等3门课程;获得中国销售总监专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认证(免考) “人际关系学”(03291,6学分)、“财务管理学”(00067,6学分)、“企业经营战略”(00151,6学分)等3门课程。 2.101至104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附件3 移动商务技术专业(专科,a080786) 考试计划简表
说明: 1.获得“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初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认证(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2学分)与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2学分)、电子商务概论(00896,4学分)与电子商务概论(实践)(00897,2学分)、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00894,3学分)与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00895,3学分)、计算机组成原理(02318,4学分)、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09016,5学分)、电子政务概论(03333,3学分)与电子政务概论(实践)(03334,2学分)等6门课程。 2.根据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0月起,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 12656,4学分)。 附件4 移动商务技术专业(独立本科段,b080787) 考试计划简表
说明: 1.获得“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中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认证(免考)“管理经济学”(02628,5学分)、“计算机网络原理”(04741,4学分)、“网页设计与制作”(00900,2学分)和“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00901,3学分)等3门课程;获得“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高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认证(免考)“电子商务网络技术”(09434,3学分)和“电子商务网络技术(实践)”(09435,2学分)、“电子商务安全导论”(00997,3学分)和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00998,2学分)、软件开发工具(03173,5学分)和软件开发工具(实践)(03174,2学分)、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04747,3学分)和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4748,1学分)等4门课程。 2.101至104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 根据考委[2014]5号文件精神,从2016起停考“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调整为“电子商务法概论”(课程代码:00996,6学分),考生已取得“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顶替“电子商务法概论”课程。 附件5 嵌入式技术专业(专科,a080788)考试计划简表
说明: 1. 获得“嵌入式技术工程师”初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认证(免考)电路基础(06143,6学分)与电路基础(实践)(06144,1学分)、嵌入式linux应用编程(12730,4学分)与嵌入式linux应用编程(实践)(12731,2学分)、arm结构与程序开发入门(12732,4学分)与arm结构与程序开发入门(实践)(12733,2学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3学分)与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0343,1学分)、数据库及其应用(02120,3学分)与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02121,1学分)、电子技术基础(一)(02234,3学分)与电子技术基础(一)(实践)(02235,1学分)等6门课程。 2. 根据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0月起,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 12656,4学分)。 附件6 嵌入式技术专业(独立本科段,b080789) 考试计划简表
说明: 1. 获得“嵌入式技术工程师”中级证书考生,可申请认证(免考)“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04747,3学分)和“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4748,1学分)、“数据库系统原理”(04735,4学分)和“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04736,2学分)、“互联网及其应用”(03142,4学分)和“互联网及其应用(实践)”(03143,1学分)等3门课程;获得“嵌入式技术工程师”高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认证(免考)“单片机原理及应用”(02358,4学分)和“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实践)”(02359,2学分)、“arm体系结构与编程”(12734,3学分)和“arm体系结构与编程(实践)”(12735,2学分)、“嵌入式linux系统开发与应用”(12736,3学分)和“嵌入式linux系统开发与应用(实践)”(12737,2学分)、 “嵌入式系统设计”(12575,4学分)和“嵌入式系统设计(实践)”(12576,2学分)等4门课程。 2.101至104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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