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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3-11-13 09:16:22   【 】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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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教学点及社会考生: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的精神和《广东财经大学学位授予规定》 (粤财大〔2022)7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2.毕业时间:2023年6月本科毕业。

3.课程成绩: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各门课程的平均分不低于70分(免考课程及毕业论文成绩除外);毕业论文成绩中等及以上,且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4.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非英语类专业学生);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非英语类专业学生);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外语类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统考成绩合格。

二、申请及材料报送时间:11月27日前
三、申请资料及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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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点:学位申请人整理1-5项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给教学点的负责老师。由教学点负责老师汇总收集,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35869154@qq.com,纸质版顺丰快递至我院教务部。

社会考生:提交1-5项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收集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TWVJcU5WQ3JFRXR1(提交流程详见附件4),纸质版顺丰快递至我院教务部。

四、注意事项

1.教学点应统一收集学位申请人的材料,按表格顺序整理好每位学生的学位材料,并逐个审核学位材料是否完整、正确。

2.逾期不报名或未提交完整资料者,责任自负。

五、咨询联系方式

郑老师:020-84096590,邮箱735869154@qq.com

地址: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善学楼(原第二综合楼)602)

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2:学位资格审批表.doc
附件3: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学位申请操作流程.doc
附件5:自考学位资料提交注意事项.docx

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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