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4 06:22:56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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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1.企业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可以自主决定出租,经( )可以抵押、有偿转让。
2.按照企业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企业可分为( )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3.法律原则( )的具体表现,是实现和发挥法律作用的根本保证,是立法、执法、守法以及处理一切法律关系的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具有法定性和( )性。
5.某甲上车站提货,因超过期限,被要求补交保管费。因某甲未能当即交出保管费,故车站实施了( )权,使某甲未能提到货。
6.《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数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 )万元。
7.《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 )所在地为住所。
8.破产案件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不满( )周岁的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无效。
10.商业秘密一般有两类,一类是( )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
11.( )是指保险人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或全部分给其他保险人承担的保险业务。
12.我国专利法对( )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
13.根据有无( )权,可将第三人分为两种。
14.在共同诉讼中,本人是当事人之一,又代理其他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 )。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4分。)
1.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 ),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①7天 ②10天 ③15天 ④20天
2.下列各项中能用作商标的是( )
①具有其他含义的地名 ②与外国军旗近似的图形 ③“红十字” ④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的文字
3.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及其它条件成熟时可发行公司债券。
①1000万元 ②2000万元 ③5000万元 ④6000万元
4.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全部 ②1/2以上 ③1/3以上 ④2/3以上
5.某厂设计员退休后( )内作出的,与原厂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①6个月 ②12个月 ③24个月 ④36个月
6.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 )。
①4年 ②3年 ③2年 ④1年
7.某职工在某工厂连续工作6年后因工厂破产待业,则该职工领取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 )。
①6个月 ②12个月 ③24个月 ④48个月
8.某食品公司从某食品研究所研究员手中购买得到该研究所的一套关于某项最新产品的技术资料复印件。则食品公司的行为属于( )。
①商业贿赂行为 ②体制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④欺诈性交易行为
9.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 )内结案。
①30天 ②60天 ③90天 ④120天
10.人民法院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后,申请人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 )。
①5天 ②7天 ③10天 ④15天
11.经营者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处以( )的罚款。
①1000元-5000元 ②1000元-1万元 ③1万元-10万元 ④1万元-20万元
12.设立科技开发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至少应为( )。
①10万元人民币 ②20万元人民币 ③30万元人民币 ④50万元人民币
13.排污单位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缴费通知单,在( )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①10天 ②20天 ③30天 ④40天
14.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应当按当年自留保险费的( )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①10% ②20% ③30% ④50%
三、改错题(下列各题均是错误的,请将正确的句子完整地写出。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公民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原审批机关批准后60天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股份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或低于票面金额。
4.发起人的股份是优先股。
5.无效合同的确定权归人民法院、合同管理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6.商标侵权人对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10天内,向法院 起诉。
7.在复保险合同中,各保险人的责任是一种按份之债。
8.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费等于保险价值的合同。
9.某甲借用某乙的小车。现某甲破产,则某乙对该小车享有优先受偿权。
10.企业承包、企业租赁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对仲裁机关的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8分。)
1.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2.要约
3.企业的开办
4.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5.商标
6.实用新型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1.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哪几种?
2.《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哪几种?
3.债权人申请破产时,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4.经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六、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股份转让的概念、原则与限制。
2.试述《民法通则》关于质量、期限、地点与价款条款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问题的规定。
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1.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国内 3.法律本质(阶级本质) 4.有限性 5.留置 6.50 7.主要办事机构
8.债务人 9.16 10.技术 11.再保险 12.发明 13.独立请求 14.诉讼代表人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4分)
1.C 2.A 3.D 4.D 5.B 6.A 7.C 8.C 9.B 10.C 11.D 12.A 13.B 14.D
三、改错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公民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原审批机关批准后30天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股份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4.发起人的股份是普通股。
5.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合同管理机关。
6.商标侵权人对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15天内,向法院起诉。
7.在复保险合同中,各保险人的责任是一种连带之债。
8.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合同。
9.某甲借用某乙的小车,现某甲破产,则某乙对该小车享有取回权。
10.企业承包、企业租赁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对仲裁机关的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8分)
1.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行为。
2.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在提出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要求或建议对方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企业的开办指企业设立人为取得企业生产经营资格,依法定程序所实施的行为。
4.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指违反环境法和环境行政法规中有关环境行政义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商标指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项目提供者用以标明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并使之与他人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相区别的一种专用标志。
6.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五、简答题(共24分,每小题6分)
1.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以下三种:
(1)不申报,属过失不告知,指投保人应当了解的事项实际上却不了解,或者虽然了解某事项却因过失而未告知保险人;
(2)隐瞒,属故意不告知,指投保人既了解某事项又清楚其重要性而故意不告知保险人;
(3)错误申报,指告知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2.《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
(4)发生法定事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3.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与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5)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
(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4.经济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经济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论述题(共20分,每小题10分)
1.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所有人将自己的股份出售于他人的行为。
股份转让的原则是:自由转让。
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有两种:
一种是转让场所的限制,这种限制体现为股东转让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另一种是主体的限制,这种限制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第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第三,除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依法收购本公司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第四,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低押权的标的。
2.《民法通则》关于质量、期限、地点与价款条款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与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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