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东莞自考网

咨询热线:177-2280-668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公司法考点: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的区别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9:28   【 】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A、两者诉的目的不同;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
  B、两者在诉讼时原告地位有所不同:直接诉讼中,股东享有形式上和实际上的诉权;而派生诉讼股东只享有形式上的诉权,而实际上的诉权是公司所有;
  C、两者诉的被告范围不同,被告是否包括公司外第三人。

本文标签:东莞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考点: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的区别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dongguanzikao.com

本文地址:http://www.dongguanzikao.com/zl/10124.html


《东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东莞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