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4月法学概论考前内部串讲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21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
A.第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B.第二个决定性因素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解释的分类
1 )从解释的主体上分类
A.正式解释
a 立法解释: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报对法律所作的解释。我这宪法规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司法解释: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机关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千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此两机关解释如果有原则分歧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事决定。
c 行政解释:最高国农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为解释。
B.非正式解释(无权解释)
a 学理解释:一般是指学术研究部门、文化教育部门、宣传部门、报刊等对法律所作的理论性的、法制宣传性的解释。
b 任意解释:具有私人性质的解释
2 )从解释的外延上分类A 扩充解释 B限制解释 C任意解释
3 )从解释的方法上分类A 文法解释 B逻辑解释 C历史解释和系统解释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A.政治权利和自由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B.宗教信仰自由即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即有信仰这种宗教、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教派的自由;既有过去不信仰宗教,现在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仰宗教,现在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C.人身自由a 人民的和身自由不受侵犯b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a )人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c 公民的住宅不爱侵犯d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令自由和通令秘密。
D.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E.社会经济权利a 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b 劳动者的休息权c 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d 物质帮助权
F.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a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笔义务b 公民有进行科研、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G.妇女的权益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H.保护华侨的正当权举国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I.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因为: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5.行政处罚的种类A.警告B.罚款C.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D.责令停产停业E.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F.行政拘留G.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6.对公务员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A.德:政治思想、道德品质B.能:技术、业务能力C.勤:
工作态度、效率和进取心D.绩:工作实绩
7.继承法1 )我国继承法所确定的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有:A.男妇平等原则B.养老育幼,保护老人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C.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D.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的原则E.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的原则2 )依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剥夺其继承权: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B.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C.遗弃被继承人或有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自助情节严重的D.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的3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A.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B.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8.合同法1
[1]
本文标签:东莞自考 串讲笔记 04年4月法学概论考前内部串讲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dongguanzikao.com)
《东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