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4月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资料(9)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27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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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公证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法人资格和法人资信公证
第三节 股份公司章程公证
第四节 专利文书公证.
第五节 商标文书公证.
第六节 文书文本相符和签名、印鉴属实公证
第七节 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第一节 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公证的概念和特征.
一、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公证的概念
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真实性与合法性,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活动。
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证明公民个人身份方面的文书。.
2.证明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资信方面的文书。
3.证明法人、公民从事经济、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索赔等方面活动的文书。
4.证明无疑义的债权文书,并赋予它强制执行效力,这是公证机构承办的一种特殊的法律文书公证业务。
二、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公证的特征
公证机构对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的公证,主要是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申办的法律文书是否确定存在、真实无误、内容合法,然后据实出证。这一基本特征既区别于法律行为公证,又区别于法律事实公证。.
公证机构对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的公证,是通过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或者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等方式,来证明该文书确实存在、真实无误、内容合法的。
第二节 法人资格和法人资信公证.
一、法人资格公证
(一)法人资格公证的概念
法人是被法律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法人主要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以及企业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通过联营方式组成的法人。
法人资格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司法证明活动。
(二)申办法人资格公证的手续
当事人申办法资信公证,应当向其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明。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部门为该法人出具的资金情况证明。
3.该法人单位的会计年度报表、资产负债表等。
4.该法人的经营经历和当年主要经济活动的记录。
5.其他有关材料。
法人资格公证的管辖。
(三)办理法人资格公证的程序
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对当事人成立的法律依据,申请之时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资金及人员状况,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进行全面地审查。此外,公证机构还要特别注意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年检戳记及有效期,以便确定当事人的法律资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即可出具公证书。
二、法人资信公证
(一)法人资信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法人资信情况的真实、来源合法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
(二)申办法人资信公证的手续
法人资信公证的管辖。
公证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法人资信公证的程序
公证机构对该项公证事务,应重点审查当事人的资金情况、经营状况、经济效益、资产负债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据实出证。
第三节 股份公司章程公证
一、 股份公司章程公证的概念
股份公司章程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份公司
章程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给予公证证明的活动。
二、申办股份公司章程公证的手续
股份公司章程公证的管辖。
公证当事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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