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的质押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9:27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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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质押
一、质押
我国《著作权法》第26条规定,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
二、著作权质押
1、著作权质押合同;
2、质权对著作权的限制;
3、质权的实现;
4、质押关系的终止。
一、质押
我国《著作权法》第26条规定,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
二、著作权质押
1、著作权质押合同;
2、质权对著作权的限制;
3、质权的实现;
4、质押关系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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