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宪法学听课笔记第七章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18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一节我国地方制度概述
三、行政区域划分
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的意义
1、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有利于行政管理
3、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和发展
4、有利于巩固国防
5、照顾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
四、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般原则
1、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
2、大权集中,小权分散的原则
3、因地、因事制宜的原则.
4、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
5、分工合作的原则.
五、我国地方制度的特点
1、多层次性
2、灵活多样性
3、独创性
4、原则性
第三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所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
1、表现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
2、民族构成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3、自治机关主要由本民族人员组成
4、享有广泛的自治权
四、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
1、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2、有助于贯彻国家的各项
3、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4、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五、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维护、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
3、禁止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4、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第六节特别行政区
二、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指导方针
一国两制的意义:
1、有利于实现祖国统一,保障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
2、有利于用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持对台、港、澳的稳定与繁荣,从而有利于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一国两制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范例,具有世界历史意义
4、一国两制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大发展
三、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2、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3、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该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
4、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
本文标签:东莞自考 法学类 自学考试宪法学听课笔记第七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dongguanzikao.com)
《东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