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莞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东莞自考网

咨询热线:177-2280-668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十七章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26   【 】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十七章 欧洲联盟法 (2课时)

  教学重点

  欧盟法的一般特征、欧盟的市场法律制度、欧盟的法院

  教学内容

  1、欧盟法概述

  ① 欧盟法的形成和发展:

  A、《巴黎条约》和《罗马条约》的订立——欧洲共同体法

  B、《单一欧洲条约》和《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条约》)——欧盟法

  ② 欧盟法的渊源

  A、 条约

  B、 欧盟制定法:条例、指令、决定

  C、 法的一般原则

  D、 判例

  ③ 欧盟法的特征

  A、 超国家性

  B、 具有联邦性功能

  C、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结合

  2、欧盟法的主要制度

  A、组织机构

  a. 欧洲理事会

  b. 欧盟理事会

  c. 欧盟委员会

  d. 欧洲议会

  B、有关市场的法律制度

  a. 共同竞争法:三个禁止

  b. 共同关税制度:对内:无关税;对外:统一关税;非关税措施的统一

  c. 普遍优惠制

  C、司法组织

  a. 欧洲法院:法院的组成、法院的职能、诉讼形式

  b. 补审法院

  c. 欧洲法院的判决

本文标签:东莞自考 历史类 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十七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dongguanzikao.com

本文地址:http://www.dongguanzikao.com/zl_lsl/4496.html


《东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东莞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