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自考《公司法》考前冲刺习题七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10-15 16:41:37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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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自考《公司法》考前冲刺习题七
判断题(共10题,每题1分,合计10分,含《公司法》《证券法》)
1.上市公司审计应由两名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
2.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可以作价入股。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不回避表决。
4.当公司负债率过高时,通过发行股票增加公司的资本,可以有效地降低期负债比例,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5.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6.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而设立的方式。
7.《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 对)8.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对)9.目前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确定采取法定资本制原则。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做出后,应于10日内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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