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自考涉外经济法标准预测试卷(8)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10-17 17:20:49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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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自考涉外经济法标准预测试卷(8)
26.我国涉外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 )
A.扩大对外开放,同时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发展民族经济
B.平等互利,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C.扩大对外开放,对外商投资采取鼓励与限制相结合的原则
D.尊重国际惯例,条约优先适用的原则
E.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国内法优于国际法原则
27.涉外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是 ( )
A.主体的广泛性
B.主体的特定性
C.客体以引进外资及先进技术为主
D.法律适用时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E.法律原则的兼容性
28.下列行业,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允许设立合营企业的是( )
A.能源开发,冶金工业
B.机械制造工业
C.农业
D.轻工业,纺织工业
E.旅游和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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