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章节习题:第5章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10-19 17:04:19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2020年东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章节习题:第5章
第五章 犯罪构成
一、单选题
1.犯罪构成实际上是( )
A.什么行为是犯罪B.犯罪成立的条件C.犯罪的本质属性 D.犯罪的基本状态
2.犯罪客体可以分为( )
A.一般客体与同类客体B.一般客体、同类客体与简单客体
C.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D.一般客体、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
3.下列哪一项是一切犯罪的共同客观要件? ( )
A.危害结果B.行为对象 C.危害行为 D.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 ( )
A.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 B.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法益整体
C.某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刑法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一部分D.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部社会关系
5.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 )
A.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法益 B.某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对象
C.某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人或者物 D.某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一部分
6.只能由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有( )
A.遗弃罪 B.故意伤害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 D.抢夺罪
7.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划分为十类,其划分的根据是 ( )
A.同类客体 B.犯罪对象c.一般客体 D.直接客体
8.犯罪客观要件包括( )
A.仅指危害行为 B.仅指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
C.仅指危害结果 D.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
9.某甲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某乙盗窃放在仓库里的电话线,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对甲、乙定罪不同的原因是 ( )
A.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不同 B.犯罪数额大小不同
C.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 D.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
10.自然人犯罪主体分为( )
A.一般犯罪主体和特殊犯罪主体B.自然犯主体与法定犯主体
C.成年犯主体与未成年犯主体 D.单位主体与非单位主体
11.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 ( )
A.14到16周岁 B.14到18周岁C.16到18周岁 D.18到20周岁
本文标签:东莞自考 法学类 2020年东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章节习题:第5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dongguanzikao.com)
《东莞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