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自考《证据法学》复习题五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10-19 17:28:15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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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自考《证据法学》复习题五
61.英美法系,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根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称为 。
A.证明负担 B.说服负担 C.举证负担 D.提供证据的负担 答案:CD
解析:英美学者一般认为,证明责任概念的含义有两个:一是证明负担,一是举证负担。证明负担又称说服负担,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结果,能够说服事实认定者,对该责任的负担者做出有利的认定。否则,如果需要证明的事实真伪不明,对该事实具有说服负担的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败诉后果。举证负担又称提供证据的负担,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根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62.行政诉讼法同民事诉讼法一样,也是通过 对证明标准作了规定。
A.证明的方式 B.排除的方式 C.间接的方式 D.直接的方式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没有对证明标准作出直接的规定,而是间接体现在该法第153条的规定中。行政诉讼法同民事诉讼法一样,也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对证明标准作了规定。《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63.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法系的表述是 。
A.排除合理怀疑 B.内心确信 C.高度的盖然性 D.盖然性的优势
答案:A
解析: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法系的表述是'排除合理怀疑'。所谓排除合理怀疑,是指全面的证实、完全的确信或者一种道德上的确定性;这一词汇与清楚、准确、无可置疑这些词相当。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罪行必须被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方能成立,意思是,被证明的事实必须通过它们的证明力使罪行成立。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并不排除轻微可能的或者想象的怀疑,而是排除每一个合理的假设,除非这种假设已经有了根据;它是\'达到道德上确信\'的证明,是符合陪审团的判断和确信的证明,作为理性的人的陪审团成员在根据有关指控犯罪是有被告人事实的证据进行推理61.英美法系,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根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称为 。
A.证明负担 B.说服负担 C.举证负担 D.提供证据的负担 答案:CD
解析:英美学者一般认为,证明责任概念的含义有两个:一是证明负担,一是举证负担。证明负担又称说服负担,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结果,能够说服事实认定者,对该责任的负担者做出有利的认定。否则,如果需要证明的事实真伪不明,对该事实具有说服负担的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败诉后果。举证负担又称提供证据的负担,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根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62.行政诉讼法同民事诉讼法一样,也是通过 对证明标准作了规定。
A.证明的方式 B.排除的方式 C.间接的方式 D.直接的方式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没有对证明标准作出直接的规定,而是间接体现在该法第153条的规定中。行政诉讼法同民事诉讼法一样,也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对证明标准作了规定。《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63.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法系的表述是 。
A.排除合理怀疑 B.内心确信 C.高度的盖然性 D.盖然性的优势
答案:A
解析: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法系的表述是'排除合理怀疑'。所谓排除合理怀疑,是指全面的证实、完全的确信或者一种道德上的确定性;这一词汇与清楚、准确、无可置疑这些词相当。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罪行必须被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方能成立,意思是,被证明的事实必须通过它们的证明力使罪行成立。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并不排除轻微可能的或者想象的怀疑,而是排除每一个合理的假设,除非这种假设已经有了根据;它是\'达到道德上确信\'的证明,是符合陪审团的判断和确信的证明,作为理性的人的陪审团成员在根据有关指控犯罪是有被告人事实的证据进行推理时,是如此确信,以至于不可能作出其他合理的推论。
64.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首先在 案件中适用。
A.刑事 B.死刑 C.民事 D.行政
答案:B
解析:在英美法系国家,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最早产生于18、19世纪。1824年,一位英国学者率先主张,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应当是“由于道德上的确定性足以排除一切怀疑”。之后,这一标准首先在死刑案件中适用,然后扩大到所有的刑事案件,成为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通用的证明标准。
65.两大法系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 。
A.排除合理怀疑 B.内心确定 C.高度的盖然性 D.盖然性的优势
答案:D
解析:对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两大法系差别并不大,表述方式也基本相同,一般都是用'盖然性的优势'这一词汇,另外还使用'盖然性的平衡'、'优势证据'等表述方法。
盖然性的优势的含义是,如果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所提供的证据在总体上的分量上高出对方当事人或者更为可信,用百分比来表达的话,就是双方当事人证据的分量或者可信度形成了51%和49%的对比关系,那么,证明责任承担者便完成了他的证明责任;相反,如果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分量相等或者反证者的证据分量更重,那么,证明责任承担者便要承受败诉的结果。
时,是如此确信,以至于不可能作出其他合理的推论。
64.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首先在 案件中适用。
A.刑事 B.死刑 C.民事 D.行政
答案:B
解析:在英美法系国家,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最早产生于18、19世纪。1824年,一位英国学者率先主张,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应当是“由于道德上的确定性足以排除一切怀疑”。之后,这一标准首先在死刑案件中适用,然后扩大到所有的刑事案件,成为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通用的证明标准。
65.两大法系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 。
A.排除合理怀疑 B.内心确定 C.高度的盖然性 D.盖然性的优势
答案:D
解析:对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两大法系差别并不大,表述方式也基本相同,一般都是用'盖然性的优势'这一词汇,另外还使用'盖然性的平衡'、'优势证据'等表述方法。
盖然性的优势的含义是,如果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所提供的证据在总体上的分量上高出对方当事人或者更为可信,用百分比来表达的话,就是双方当事人证据的分量或者可信度形成了51%和49%的对比关系,那么,证明责任承担者便完成了他的证明责任;相反,如果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分量相等或者反证者的证据分量更重,那么,证明责任承担者便要承受败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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