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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自考办理转考相关事项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09-23 09:48:21   【 】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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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自考办理转考相关事项

    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自考365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

  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五、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参看东莞自考网搜集的各地转考政策, 最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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