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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自考《刑法学》章节试题及答案:第5章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10-14 15:57:09   【 】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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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自考《刑法学》章节试题及答案:第5章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一、 名词解释

犯罪既遂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二、选择题

1.某甲与某乙素有仇恨,为了报复,某甲在日记中写下了对某乙的诅咒,并表示一定要杀死某乙,还在日记中列出了几种杀人手段。某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意表示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2.只要实施了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行为,无论群众是否被煽动起来,都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既遂。这种情况属于 。

A.结果犯 B.举动犯

C.行为犯 D.危险犯

3.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处罚。

A.从轻 B.减轻

C.从轻或者减轻 D.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4.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处罚。

A.从轻 B.从轻或者减轻

C.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D.减轻或者免除

5.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 处罚。

A.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B.减轻或者免除

C.免除或者减轻、 D.免除

6.某甲意图毒死某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某乙所要吃的食物内,某乙吃后平安无事。在这种情况下,某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7.甲扬言杀害乙的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尾随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意表示 D.犯罪中止

三、填空题

1、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按其停止下来时犯罪是否已经完成为标准,可以分为 和 两种基本类型。

2.过失犯罪和 不存在停止形态。

3.犯罪既遂有四种不同的类型:即结果犯、 、危险犯、 。

4.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划分为:(1)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 。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  。

四、问答题

1.犯罪既遂的概念及其种类?

2.如何把握犯罪的预备?

3.如何理解犯罪未遂的特征?

4.如何理解犯罪中止的特征?

5.对犯罪停止的各种状态应当如何处罚?

五、分析案例

1.邓某与赵某宿仇颇深,邓某伺机报复赵某。一日,邓某得知赵某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赵某家准备杀害赵某。邓某在去赵某家的途中,突然腹部疼痛难忍,于是返回自家。

请分析:邓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预备?为什么?

2.王某与刘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正闹离婚。王某对刘某怀恨在心,一日将刘某骗出单位到僻静处,将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倒在刘某面部。看到刘某极端疼痛并惨叫,王某急忙将刘某送往医院,但仍然导致刘某严重烧伤。

请分析:王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为什么?

参考答案:

二、选择题

1.B 2.B 3.D 4.B 5.D 6.B 7.A

五、案例分析

1.邓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邓某完成了杀害赵某的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在前往赵某家的途中,突然出现腹部疼痛这一出乎邓某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实行杀害赵某的行为,使邓某的犯罪行为在实行之前停止下来,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

2.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而不是犯罪中止。

王某在实施向刘某脸部泼倒硫酸的行为后,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但救助行为未能奏效,仍然发生了刘某被严重烧伤的后果,不符合犯罪中止有效性的特征,犯罪已经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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