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自考《刑事侦查情报学》章节试题:刑事侦查情报的传递
编辑整理:东莞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10-22 17:44:05 【大 中 小】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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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自考《刑事侦查情报学》章节试题:刑事侦查情报的传递
第三章 刑事侦查情报的传递
刑事侦查情报的传递:人们借助于共同的符号系统和信号,通过一定的载体或媒介把情报送给特定对象(接收者)的过程。
情报传递的主要作用:1是实现情报实用价值的重要手段2是实现情报资源共享的手段3是刑事侦查部门获取新的、有用的、有针对性情报的有效手段。4为推动侦查工作深入发展开辟途径5为调取证据提供方向6为情报资料增、删、改提供依据。
刑事侦查情报传递的特点:1目的性强2时效性强3选择性强4保密性强5技术性强
影响情报传递效果的因素:1刑事侦查情报的可靠性2刑事侦查情报的适用性3刑事侦查情报的受益性4刑事侦查情报传递的及时性5刑事侦查传递过程的保密性
刑事侦查情报传递的方式分类:1按传递媒介可分为人力传递(仅指侦查人员或秘密力量亲自传递情报的方式包括口头汇报、文字、缩微品、实物等情报),书面传递(又称文字情报,用文字表达的情报)、电信传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电子技术设施传递情报的一种方式如电话传真激光卫星通讯电视广播电子计算机网络等)、信号传递(用双方约定的手势、声响表情、灯光等传递情报的一种方式)、胶卷(片)传递(把情报制成胶卷或胶片,用来传递情报的方式)、实物传递(含有情报内容的实物直接传递情报的方式)、视听资料传递(用录音、录像等手段把情报内容记录下来,用录音带或录像带传递情报的一种方式)。2按传递着与接收者关系分单项主动传递(情报传递者把情报主动直接传递给特定接收者)、单项被动传递(又称有向主动传递,公安机关或侦查人员所需要的情报,情报资料部门或秘密力量按要求提供所需要的情报)、多项主动传递(情报传递者把获得的情报主动地提供给多个特定对象或非特定对象的一种传递方式)、多项被动传递(又称无向被动传递,情报传递者根据多个使用情报的部门需求向多个使用情报的部门传递情报的一种方式。)、双向传递(情报传递过程中,传递者与接收者之间情报互馈的一种传递方式)
传递秘密情报应该注意的问题:1要按照密级选择传递的方式方法。2采用人力传递情报时应设计好传递的方式方法。3传递书面情报时,尤其是绝密情报,应进行文字技术处理并利用秘密渠道传送。4采用电信传递时,要采取加密技术,防止被截获和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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